学校于2024年7月成立招投标中心,副处级单位,挂靠财务处,业务上受财务处指导。主要负责全校范围内的货物、服务、工程采购工作。
工作职责:
1.贯彻落实国家招投标相关政策要求,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,对接上级部门,制定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等。
2.负责管理纳入学校采购范围的货物、服务和工程项目的采购活动,并对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备案管理等。
3.负责办理进口产品论证、财政报备、减免税业务及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手续等。
4.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与上报等工作。
5.负责建立和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库、外贸代理机构库、采购评审专家库及供应商预选库,建立健全相关准入、监督考核机制等。
6.负责采购合同的管理与审核,采购资料的整理与移交等工作。
7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